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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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全市5300家零售药店推行规范化管理

北京市食药监局提出,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将零售药店建成提供专业健康产品和专业健康服务指导的场所,让5300家药店成为消费者用药的安全岛。

此次北京市推行的规范化管理包括:2015年底前,北京市所有零售药店都要达到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如果申请换证,必须具备机打销售单据的能力,新申请开办药店也要达到上述标准。此外,北京市将督促连锁药店建立责任药师制度,连锁药店在其下属的直营非法人门店中任命一名本企业的执业药师作为“责任药师”。

按照规定,北京市将建立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药店分级分类结果和变化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对于级别较低的药店,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检查和抽检频次;对于风险级别较高的药店,监管部门将限制其经营处方药等高风险类别的药品。

此外,新办单体零售药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未达到要求的开办申请将不予批准。执业药师、药师将进行违规计分管理,违规计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将被责令停止执业,违规行为计入本人注册和继续教育档案记录。如果执业药师、药师未在岗,药店内其他无相应资质人员代替药师签名销售处方药将会被查处。药学服务人员在营业期间要佩戴身份标志上岗服务。执业药师、药师、中药师及药品调剂及销售中关键岗位人员都纳入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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