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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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全国有注册执业药师150000人,占具有资格人数的54%。

    一、注册情况

   (一)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增幅放缓

2014年9月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增幅放缓,9月执业药师注册人数比8月增加4896人,环比提高3.4%。

执业类别为药学类的执业药师有93922人,环比提高3.3%;中药类的执业药师有54392人,环比提高3.5%;持药学与中药学双证的执业药师有1686人,环比提高3.4%(见图1)。

(二)社会药店执业药师人数持续增长

2014年9月,注册在药店的执业药师为114430人,比8月增加4847人,环比提高4.4%;注册在药品批发企业执业药师有29728人,环比提高0.3%;注册在药品生产企业的执业药师为3255人,环比降低0.8%;注册在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为2587人,环比降低0.9%(见图2)。

   由此可见,社会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数量明显增加,但务必防止有些虽然注册但并未在岗执业的挂证现象,执业药师与药品经营管理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制止。

二、管理动态

(一)“在医疗保险事务中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专题研讨会在哈尔滨召开

2014年9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组织召开“在医疗保险事务中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专题研讨会”。本次会议旨在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角度,研讨在医疗保险事务中,如何有效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对处方审核把关、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从而达到有效降低或防止用药相关问题导致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减少药品费用支付,控制医保基金的浪费和流失,降低医保成本,在保障医保服务质量的同时实现医保费用总额的有效控制。

会议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在医疗保险事务中发挥执业药师作用的重要性、必要性;执业药师管理部门须主动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联系,积极开展在医疗保险事务中发挥执业药师作用的试点工作,尽快总结完善并有序推广。

(二山东省药品流通行业注重执业药师配备使用

2014年,山东省继续坚持“严格准入标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的原则,修订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标准,推进执业药师配备和计算机管理,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发展,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能力。

(三)湖北省将执业药师在岗等药店日常管理业务纳入药品零售电子监管试点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要求,湖北省局决定开展药品零售电子监管试点。试点内容包括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软件硬件配置、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安装和调试等。在上述基础上,逐步将药品分类管理、执业药师在岗等零售药店日常管理业务纳入药品电子监管试点。通过试点,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延伸至零售药店,使药品电子监管形成闭环,保证药品生产、流通痕迹被完整地保存,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跟踪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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