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5/11/17
 分享到:
《中国医药报》对《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发布进行专题报道

 11月16日,《中国医药报》头版七条对《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发布进行专题报道。现将报道全文转载如下:

《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发布

执业药师执业权益未来将更有保障

2015-11-16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董笑非

1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常州市组织召开了“药品安全与执业药师”第三期研讨会。会上,该中心与中国药学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共同发布了《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旨在推动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执业药师和执业单位的自律意识,引导发挥执业药师作用,开展有效的药学服务,为公众健康提供有力支持。据悉,《规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该中心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243279人,注册总人数较2014年底增加76775人。国家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周福成表示,《规范》的发布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随着我国执业药师队伍不断壮大,制定国家层面的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对执业药师的业务行为、职责作出统一的、严格的规定,是我国执业药师管理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制定执业药师业务规范,对于加强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管理,提升执业药师的执业水平,规范药学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周福成强调,《规范》是执业药师行为的指引,是评判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执业药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会上还发布了《2014年执业药师发展报告》(蓝皮书)。该报告总结了2014年中国执业药师工作在落实、贯彻《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过程中的发展情况。蓝皮书主要包括顶层设计,引领转型;注册监管,提升水平;完善制度,研究趋势等12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对2014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注册情况,执业药师管理制度的启动修订以及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发展趋势研究等的介绍与总结。

国家总局综合司、法制司相关领导,以及来自30个省(区、市)执业药师监管部门、注册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执业药师协会、高等医药院校、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共210余人参加了会议。

an>
×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