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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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发布《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试行)》

近日,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试行)》,于101日起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中正式实施。

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零售的终端,是直接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场所,是最能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作用的第一线,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同公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责任重大,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管理十分重要。在国家总局《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的指导下,结合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实际情况和执业药师执业需求,首先在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中推行执业药师执业准则试行工作,将逐步推进各个领域执业药师执业准则的制定,将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按执业药师执业范围细化。

中心以便于记忆、便于执行、便于管理、简洁明了为原则,制定的《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试行)》,使执业药师所担负的职责更加明晰,更好地引导执业药师做好药学服务,保障公众合理用药,提升对执业药师的管理水平,有效地促进北京市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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