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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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CLPA启动ATP.CLP高级研修计划!(2007.4.11)

 

关于发布、启动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高级研修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山东省执业药师协会,美信医药国际连锁,四川恒泰医药有限公司:

 

为了推动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执业药师协会切实贯彻SFDA发布、施行的《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着力满足部分执业药师对高层次继续教育内容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先进性、有效性,保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满意度,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决定逐步施行“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ATP.CLP)。现将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

 

            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

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

2007.4.9

 

一、计划名称:

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Advanced Training Program for China Licensed PharmacistsATP.CLP)〕

 

二、计划目的:

施行“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切实贯彻SFDA发布、施行的《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着力满足一部分执业药师对高层次继续教育内容的要求,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先进性、有效性,保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满意度。

 

三、计划目标:

2007年开始,设计、启动“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实施,努力将“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项目建设、发展成为高质量、高水平、高满意度的品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

 

四、计划运作方式:

SFDA执业药师管理部门和各省、区、市药监部门的领导下,在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策划、协调、指导下,在关心执业药师事业的计划项目合作伙伴的支持下,依托各地执业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按年度有序地施行“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

 

五、计划培训对象:

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房副主任药师以上技术职务、药学硕士以上学位的执业药师,现职或未来的首席执业药师。

 

六、计划教学形式与课程结构:

教学形式:适应高层次执业药师的特点和需要,“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采取面授加研讨的教学形式。

“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课程结构:从内容上划分包括:药学、药学服务、药店(药房)管理、药事管理与法规、职业道德;从课程与师资来源上划分包括:主题课程、全国性必修药事管理与法规、职业道德课程、地方性必修课程及其他课程等。

 

七、计划任务与分工: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负责:

策划、制订、发布、宣传、推广、实施“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

根据执业药师对高层次继续教育内容的需要,遴选、确定主题课程与全国性必修药事管理法规、职业道德课程;

 每年5月底前制定、发布年度 “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并协调、指导年度计划的实施;

寻求“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项目合作伙伴,聚集支持力量,不断提升计划项目的质量与水平,尽可能降低“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及其年度计划的施行费用成本。

2、各地执业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

设计对本地高层次执业药师进行培训的药事管理法规及药学课程,提供相应课程的教材、资料和高水平师资,具体实施年度“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

每年6月份确定培训地点和在本地举办高级研修班的收费标准,并及时拟定下发高级研修班办班通知,按计划安排举办年度“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

组织开展办班期间的具体日程设计、日程实施管理、报到收费、服务,按规定颁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等工作;

对下一年度的“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的制订、实施提出建议。

3、计划项目合作机构负责:

联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组织,甄别、收集药学、药学服务、药店(房)管理、药事管理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高级继续教育课程;

配合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遴选、确定高级研修班年度主题课程内容和全国性必修药事管理法规、职业道德课程内容,翻译、印刷、提供相应的课程教材、资料,提供相应的高水平师资力量支持;

配合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制订、实施年度“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

配合各地执业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开展办班期间的服务工作;

支持S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

 

八、计划运作规则

计划一旦启动、施行,有关方面务必:明确分工与任务、保持良好沟通与和谐合作、切实保证严格执行“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与年度“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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