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执〔2007〕0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
为了及时交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推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的实施,切实提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促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地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决定于2008年1月中旬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部分省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交流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和2008年工作思路。
2、交流各地执业药师远程继续教育课件及教材。
3、研究、确定2008年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ATP.CLP2008)。
4、研究、讨论今后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思路。
二、参会人员
1、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领导与有关管理人员。
2、邀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费用
会议时间:2008年1月14日报到,15日至18日开会,19日返程。
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鑫源温泉酒店;地址:海口市海秀路18-8号;电话:0898-66735111。
会议费用:1500元/人(含会议食宿、会务等费用)。
四、会议联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人:丁晋垣、李丽锦;电话:(010)68001478,68001448;传真:(010)68001446;电子信箱:clpf@263.net。
海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系人:
季新萍,电话:13907698466;陈春燕,电话:13876325599。
五、其他
1、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和思路交流材料请自带60份,以便于会议交流。
2、请于2007年12月底前将拟在会议上交流的课件名称、类型(必修、选修)及简要介绍(电子稿)发给会议联系人汇总。
3、请参会人员尽快将会议回执反馈给我中心联系人;如需接机,请提前将航班号告知海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联系人。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省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座谈会回执
二00七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