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请2025年新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且拟注册执业的人员,于2026年1月6日起,向执业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具体事宜,请联系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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