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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部分省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食药监执〔2009〕3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 2010年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实施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促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地发展,提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定于2010年1月上旬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召开“部分省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交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经验和2010年工作思路。 2.研究、讨论在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继续教育计划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继续推进计划的实施。 3.研究、确定2010年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ATP.CLP2010),同时,并行施行ATP.CLP在线计划。 4.研讨今后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思路。 5.交流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件及教材。 二、参会人员 1.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 2.邀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药师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费用 会议时间:2010年1月6日报到,7日至9日开会,10日返程。 会议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财鑫大酒店;地址:西双版纳州旅游度假区勐泐大道88号;电话:0691-2162888。 会议费用:1600元/人(含会议食宿、会务等费用)。 四、会议联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人: 张维民 丁晋垣;电话:(010)68001478;传真:(010)68001446;电子信箱:clpfzh@163.com。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 罗庆鸿;电话:13988125688;传真:0691-2163376。 五、其他 1.请参会人员于 2.如需预定返程机票,请提前将返程时间及航班号告知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