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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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部分省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座谈会纪要

为了进一步促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地发展,提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与效率,201017日至9日,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支持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召开了2010年部分省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座谈会。

会议总结了2009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绩;分析了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了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的新思路、新目标;确定了2010年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计划(ATP.CLP2010),并决定同时启动、运行ATP.CLP在线高级研修班服务系统简称:ATP.CLP在线);讨论了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继续教育计划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现将2010年部分省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座谈会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200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局继续教育大纲取得突出的成绩,同时面临着新的紧迫的形势

2009年,全国各地执业药师管理部门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和宝贵的经验。

会议分析认为:20093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指出: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2009318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

目前,为了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医改政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近期加强、加快药店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意见以及“十二五”规划期间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途径、规划目标及关键性政策举措;一些地方政府已陆续出台配合党中央、国务院新医改政策的文件并明确了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要求。新的紧迫的形势不仅要求执业药师队伍要迅速壮大,同时,也要求通过质量保证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药师的法律、道德素质和药学专业素质,不断增强执业药师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能力。

二、新形势下,2010年及今后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目标

会议认为,新环境、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国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继续积极、有效地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改革和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努力促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和措施的落实;必须针对不同领域、层次的执业药师的不同需求,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继续教育的理念、形式、内容与技术,积极加快推进实施面授、网授形式并举的“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ATP.CLP,大力推动“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继续教育计划”的实施,切实保证继续教育内容的先进性、适用性和针对性;努力合理降低继续教育成本,保证继续教育质量,采取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全面形成有效、经济、方便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运作体系,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真正变成执业药师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质和药学专业素质,不断提高保证全民用药安全、有效能力的加油站。

三、新形势下,2010年及今后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新任务

201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适应新政策环境、新形势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据此确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新任务,并采取积极、有力、有效的创新性举措,克服困难、努力实现新的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进实施“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ATP.CLP)。2007年开始,在有关地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和热心支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医药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施行进展顺利。

2009年,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黑龙江、广东、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北、海南、湖南等十二个地区施行了该项计划,举办了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受益的执业药师已达到3800多人。

鉴于该项计划针对执业药师提升药学服务水平的需要,关注国家新医改政策发展趋势对药店管理与药学服务的影响,同时,课程设计科学、授课专家精良,计划运作模式科学合理,有关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组织、服务水平高,因而深受有关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和执业药师及授课专家的欢迎和好评。

但是,由于以前的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采取单一的面授办班授课方式,执业药师受益范围仍很有限。另外,随着高级研修班数量的增加,授课专家时间安排变得愈加困难。因此,会议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继续举办面授形式高级研修班的同时,增加、辅之以网络在线授课、研修方式(ATP.CLP在线)的高级研修班,让更多的地方、更多的执业药师更加“方便、灵活、经济”地接受《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的高级研修课程培训。

会议认为,在中国用药安全网的大力支持下,ATP.CLP在线系统已开发完成并进入运行阶段。ATP.CLP在线高级研修班仍将继续延用广为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欢迎的和谐、共进、多赢的面授高研班的合作推进模式,采取我中心提供专家、课程和网络系统服务,地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招生、收费、服务、自主管理系统后台的合作施行模式。

(二)继续大力推进实施“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继续教育计划”。在国外,经过长期的发展,分布在药品零售、使用领域数量相对充足、素质不断提升的执业药师队伍为公众提供着及时、方便、高水平、高质量的药学服务和药学保健服务。例如:在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办和运营药店不仅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药学专业背景的执业药师,有的国家的执业药师学历已达到pharm.D.水平。

然而,在我国执业药师队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将近1/3,大专学历者占1/3,中专学历者各占1/3;具有药学、中药学类专业教育背景者占2/3,非药学专业教育背景者将近1/3。与国外相比较,显然,我国执业药师队伍的学历和药学专业水平差距很大。因此,我们必须一方面通过调整提升执业药师认证学历和专业标准至大学本科药学(中药学)专业,另一方面同时通过加强并创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施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继续教育计划”,力求努力缩小差距,增强执业药师保障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能力。

会议认为,宽进严出、费用及学期适当的该项计划服务范围、受益人群广泛,不仅可以面向20多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同时还可以面向其他的、需要提升学历水平的现有的具有中等及以上学历的药学从业人员,还可以面向应届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大专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甚至面向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的毕业生。

因此,施行“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学历>继续教育计划”意义重大、深远而广泛,对公众用药安全利益,企业素质与根本竞争力的提升,执业药师、药师及广大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加速有效扩大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展现药品监管部门能力与形象都非常有意义,可以说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积德积福的大善举。

目前,在山东大学及其药学院、网络学院和有关地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的努力下,天津、海南、云南、湖南、四川、陕西等地的校外学习中心建立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安徽、福建、河北、江苏、黑龙江、河南、湖北、上海、辽宁、北京、总后卫生部等地区和部门也在积极酝酿启动之中。

(三)积极开展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评优表彰活动,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与课程指导、管理工作。伴随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几年,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全国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者仍须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我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领域的变革与发展,以提高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执业药师法律、道德、专业方面的执业素质和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能力。

因此,会议呼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有必要在2010年开展一次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技术业务工作评优表彰活动,以鼓舞士气,激励全国各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者继续奋力前行。

会议认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取决于继续教育内容、课程与师资的适用性、先进性。有必要面向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选修内容的指导与管理,同时,积极推动地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精品课件的推荐、交流工作。

四、新形势下,执业药师管理应立即施行创新性的政策举措

与会代表极其关注执业药师管理方面的关键性问题,积极呼吁并建议:

(一)积极配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新医改政策,有力、有效地施行东部、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城区药店强制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药店及执业药师管理政策。

(二)抓住国家积极推进新医改政策的契机,迅速壮大执业药师队伍,尽快满足国家及各地推行新医改政策过程中对执业药师的迫切而巨大的需求。会代表一致建议,在继续进行常规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的考试方式、确保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标准水平和认证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参考执业医师认定的标准及有效、成功经验,施行将执业药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扩大到具有药学类专业教育背景、本科学历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国家新医改政策的推行,再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彻底突破十几年来执业药师队伍数量瓶颈的限制,以尽快满足国家及各地推行新医改政策过程中对执业药师的巨大需求。

(三)在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情况下,更应该通过明确施行科学、有效的“允许兼职、严禁空挂”的政策,充分调动执业药师执业的积极性,盘活现有的执业药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

(四)为提高执业药师人才队伍使用效率,避免宝贵的执业药师人才浪费,同时,暂时缓解执业药师匮乏地区的公众对药学服务人员的基本需求,有必要参考国外相应经验和国内设置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成功经验,尽快创新、推行执业助理药师政策。

会议最后认为,在机遇与挑战、希望与困难并存的时期。我们应秉承一切为了大众健康的最高理念,以服务执业药师为宗旨,求真务实、创新开拓、扎实工作,努力建立、完善有效、经济、方便的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运作体系,提升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持续地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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